新华保险报案理赔流程
报案主体
  报案是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法定义务,但是报案人的身份没有具体的限制。保险金受益权利人 (受益人)、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的亲属、朋友和保险事故的知情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均可以报案。
报案方式
  直接上门报案、电话(传真)报案、发送短信、网络平台报案、邮寄报案、请专职业务人员协助报案。
报案电话
  新华保险全国统一咨询、投诉、报案电话:95567 新华保险福建分公司理赔咨询、投诉、报案电话:0591-38701297 新华保险泉州中支理赔咨询、投诉、报案电话:0595-22157373 新华保险漳州中支理赔咨询、投诉、报案电话:0596-2972720 新华保险三明、龙岩、南平中心支公司理赔咨询、投诉、报案电话:13507598521
报案期限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权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
索赔申请所需材料一览表  
申请项目 应备单证 单证代码说明
意外伤残 . 1—9.13 1.保单
2.最近一期保费收据
3.索赔申请书/索赔委托书
4.索赔文件签收清单
5.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6.诊断证明书
7.门诊病历
8.意外事故证明
9.残疾鉴定书(伤残标准遵循1998年人民银行制定的保险待业内专用伤残标准,不同于其他行业标准)
10.死亡证明、丧葬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11.受益人身份证明,非指定受益人还应有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12.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1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意外身故 1—8.10.11.13
宣告死亡 1—5.12.13
注:索赔申请所需材料亦可参照条款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