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9月18日上午,市中级法院院长李丽君率该院班子成员及市、区两级法院的法官顶着高温天气在抱石公园门口为过往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帮助群众答疑解难。
听说法院的院长来了,许多群众纷纷赶来咨询或反映自己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来到法律服务台前的残疾人黄某,1979年在原沙土乡某采石场撬片石时摔伤导致下身瘫痪。为此,黄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市、区两级法院的判决,他领到了法院判决的全部赔偿款。几年后,黄某就其残腿赔偿等问题多次到法院申诉或到相关部门上访,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更多的赔偿,以支付其因致残所带来的各种损失等费用。李丽君院长在听完黄某述说后,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并形象生动的向黄某解释了相关法律知识,告诉他不能就同一个问题重复起诉,且法律规定公民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同时,李丽君院长表示,法院一定会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
类似黄某这样的群众遇到法律问题的现象还比比皆是,整整一个上午,来法律服务台前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有的群众在做生意时掉进了别人设下的法律陷阱,有的群众则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了法律难题,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法官们认真的做好记录,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告诉他们如何通过理性、合法的法律途径利益诉求。
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大家都希望法院今后能够多举办这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切实有效的帮助群众解决好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