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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提至40% 如何界定仍存疑问

山雨欲来风满楼,9月27日,牛气冲天的地产股在龙头股万科跌破60日均线的带领下,出现整体回调趋势,市场敏感地对国庆前第二套住房首付可能提高至40%的传言作出回应。27日夜,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并立刻在28日早晨登上各大网站首页头条。

  通知不仅确定了第二套住房首付提高至40%的消息,并且明确贷款利率也要同时提高10%。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就此重大政策变动作出了解释。

  首付比例及利率因房而异

  根据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其中,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借款人,仍执行20%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借款人,继续执行30%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

  但是,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通知提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措施,明确要求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通知同时要求商业银行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并且强调,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随着借款人购房套数的增加,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的上调幅度将进一步增大。

  相对第二套住宅,投资商铺、写字楼等商业用房的限制更加严格。通知规定,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具体的首付款比例、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对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则不得低于45%,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业性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有关负责人表示,商业用房与居民住房不同,购买商业用房的投资性较强、经营风险较高,商业银行在发放商业用房贷款时就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同时,考虑到部分“商住两用房”确用于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因此其调整幅度小于商业用房的调整幅度。

  一些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面对各地飞速上涨的房价,以及深圳、重庆等地近期房贷发放量的直线上升,央行、银监会一直有意对房贷政策进行调整。尤其美国爆发出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后,更坚定了监管层利用信贷政策调控楼市,防范房贷风险的决心。投资投机性质明显的第二套房和商业用房也因此成为重点调控对象。

  “第二套房”界定仍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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